青年报记者 郦亮

  本报讯

  如上海音乐厅冠名为“森海塞尔上海音乐厅”、世博文化中心冠名为“梅赛德斯奔驰中心”这样的事件,将蔓延到公共图书馆领域?最近《公共图书馆法(征求意见稿)》对外发布,明确公共图书馆可以依法以捐赠者的姓名、名称作为馆名,或者命名图书馆的馆舍、其他设施。此意见稿一公布立刻引起人们的热议。有人担心,一旦冠名权大门洞开,会不会遍地都是如“清华真维斯楼”这样引起哗然的图书馆?

  虽然如上海音乐厅这样的国有文化场所已经开放了冠名权,但是中国的公立图书馆的馆名依然纯粹。以上海为例,市级的图书馆如上海图书馆、上海少年儿童图书馆,都是以“上海”为名。区级图书馆也是多以区名为馆名,比如黄浦区图书馆、浦东新区图书馆等。有的区级图书馆如原卢湾区图书馆,因为两区合并,便恢复使用1949年以前的名字“明复图书馆”。这些图书馆以地名命名,其实也多少表明了其国有、公立的性质。

  但是这样延续了几十年的传统,很可能随着《公共图书馆法》的最终公布而改变。据青年报记者了解,现在的一些公立公共图书馆虽然基本上都是由国家出资建设,但其实也会接受一些个人捐赠,未来一旦捐赠达到一定的数量,而捐赠者也有意图想“留个名”,那当然很有可能出现诸如“森海塞尔上海音乐厅”这样的图书馆。记者昨天咨询了一些上海公立图书馆的人士,他们都表示,由于《公共图书馆法》还没有正式发布,所以现在还谈不上有这样的计划。但是他们同时认为,如果冠名权能够放开,或许能够激励社会各界向公共图书馆捐赠的热情,毕竟社会捐赠也是目前图书馆馆藏的一个重要来源。

  据记者观察,一些高校图书馆冠名的工作起步比公共图书馆要早。比如现在遍布各高校的“逸夫楼”、“嘉庚楼”其实都是以个人名字命名。但是,此次公立图书馆冠名权有望公开的消息一公布,还是引起了强烈的议论。读者秦先生对记者说,他觉得这件事还是要慎重。“叫"梅赛德斯奔驰音乐厅"听上去还比较顺耳,但如果叫"梅赛德斯奔驰图书馆"就有点别扭。我想还是因为,音乐厅时常进行商演,商业味道比较浓,而公共图书馆是纯粹的公益机构,把公益和商业放在一起,就值得探讨了。”

  最近一篇名为《图书馆冠名应符合公共利益》的评论在网上很热。评论说,之前“清华真维斯楼”“暨大富力楼”等楼名之所以引起舆论哗然,就是因为公共机构冠名并不是小事,不是什么名字都能用。图书馆冠名权也要遵循基本常识,符合公共利益。受捐方不能见钱眼开,来者不拒。比如烟酒类企业可为公众捐建图书馆,以履行社会责任,却不宜直接用其企业名称冠名,图书馆要守住冠名权的底线。还有读者建议,《公共图书馆法》应该对什么样的人具有冠名权进行更为细化的说明。